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共用吗?

August 19, 2010 | tags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  经营网站  共用   | vi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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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不可以共用呢?一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供多家公司使用是不可以的但.一个证用多个网站并且都是一个公司这样是可以共用的。如果您经营网站还没有申请的话可以参考下面的申请材料:

1、申请书;
2、总公司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;
3、验资报告复印件(附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;
4、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;
5、主要经营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复印件(至少10个);
6、房屋租赁协议、房产证复印件;
7、业务发展报告;
8、与主机托管商(IDC)或者专线接入商(ISP)签订的合同;
9、机托管商(IDC)或者专线接入商(ISP)的许可证复印件。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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